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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系统2021年每季度学校 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2021/3/22 10:42:19 来源: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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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清市教育系统

2021每季度学校综治安全管理

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福清市教育系统2021年每季度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印发

 

福清市教育系统2021年每季度学校

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强化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每季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学校综治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二、检查分组安排

(一)各中心校(园)以上单位以镇(街)为单位进行校际交叉检查,各镇(街)牵头学校(见附件2)分管校(园)长为组长,各相关学校安全专干为检查组成员,通过查阅安全工作记录、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找出安全问题、隐患,发现先进做法。

(二)每个组长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召集检查组成员,收集并上报检查相关总结、汇报等材料。

(三)局领导分片区挂钩督导检查工作,未保办负责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指导、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1.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学校主要出入口、图书馆、办公楼、师生宿舍、危化品储存室、监控中心、网络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电梯轿厢、教室走廊尽头楼梯、水电供应设施设备等场所)应配置技防设施视频监控,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52288像素、贮存时间至少达30天;

2.设置治安岗(警务室)、警务公开栏情况,校门口值班室要安装外线电话和“一键报警”紧急按钮,紧急报警按钮应接入公安监控平台,要定期测试维护,保证随时能用;

3.按规定配备保安员,巡查记录本、来访登记簿、交接班登记簿、治安案件登记簿要齐全、记录规范,安保器材配备到位(防暴头盔1顶/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防护盾牌1副/人、安全钢叉2套),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4.学校门口应有实体防护设施,学校围墙、防盗门、窗、防火、锁、岗亭等实体防护设施功能应保持完好;

5.保安人员在岗情况,上放学时段保安人员站位正确、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在岗、平安志愿者到位(通过监控回放调阅);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明确,通讯畅通。

(二)消防安全工作

1.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具体标准详见融教〔2016〕55号);

2.校园醒目处张贴并及时更新消防疏散示意图、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定位图;

3.消防栓、灭火器落实“三定”检查,消防栓配件(水枪、水带、阀门、节扣、远程启动按钮)齐全,消防栓用水通畅,灭火器在使用范围标识内

4.消防泵或消防栓远程启动系统正常有效;

5.消控室正常有效,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6.食堂的厨房、危化品仓库配置灭火毯,厨房与其他部分要进行防火分隔;

7.新学期厨房设备(灶台、排气系统)经过专业人员清洗,厨房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并能有效使用;

8.厨房燃料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设置在专门储气间内; 

9.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防火间距、公共疏散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学生宿舍安全出口应急时可开启;

10.电气架设、电房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用电安全、不存在“三合一”场所,电工持证上岗,校内电动车要有集中充电点,要有专人看管,有限电保护措施;

11.学校1998年以后在用建筑均通过消防验收;不存在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泡沫彩钢板之类的建筑设施,如隔墙、顶棚等

(三)危化品实验(储存)室安全工作

1.危化品储存室做到双人双锁;

2.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防侵入报警装置;

3.通风设施、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危险化学品清单、危险化学品出入库领用登记台账、危险化学品销毁或回收台账);

5.危化品存放做到防倾覆、防交叉;

6.新学期对危化品实验室进行一次认真摸排,危化品及废弃物处置妥当。

(四)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定领导配餐制;

2.食堂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上墙;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不佩戴戒指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饰品,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4.2020年食品索证材料、进货凭证及台账、食品留样及配餐记录,食堂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明厨亮灶”视频化或网络化建设;

5.厨房和就餐场所卫生状况整洁;饮用水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食堂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齐全,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

6.食堂不存在档口二次转租情况;

7.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生熟食品、食品和非食品之间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

8.食品贮存分主、副食仓库设置,设有隔墙离地的平台或货架,有足量的机械通风设施或对流窗;

9.幼儿园、中小学食堂禁止加工凉菜等高风险性食品;

10.食堂内餐饮具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消毒的至少设2个专用水池,水池标识明确,幼儿园教室内餐饮具洗消场所应与卫生间分间使用;

11.“一品一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

(五)校舍安全工作

1.学校建筑物不租借作从事有害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租借条件的应签订合同,合同中有安全和治安管理条款,不在校外租借不合格的校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2.新建、改建、扩建校内的建筑物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不存在“三合一”(教学、住宿、食堂)楼房;

4.校围墙、厕所无裂缝、变形;门窗(玻璃)、风扇安装牢固,围墙安全可靠,建筑面砖粘结是否牢固,无空鼓现象;

5.运动场、学生活动器械、活动设施如旗杆、球架、幼儿玩具等牢固,按要求正常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配件定期鉴定或检验;

7.学生宿舍不使用违禁电器、学生外出登记、夜间巡查管理情况正常;

8.学校在用建筑均已通过竣工验收。

(六)校车安全工作

1.学校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交通安全教育;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培训;

2.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有校车安全应急预案;

3.学校掌握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情况,并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4.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车辆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5.校车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控;

6.取得标识标牌的校车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

7.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8.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

9.定期进行洗涤、消毒。

四、材料报送

各检查组联系人每季度末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将福清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加盖受检学校公章后,报送未保办,我局将及时汇总并通报检查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季度检查工作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各校(园)2021年综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体考评的一项依据,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交叉检查工作,安排作风过硬、业务精良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开展自评自查,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打人情分。各检查组在工作中要指出受检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挖掘学习受检学校安全管理中好的做法,取长补短,同时,要充分利用检查机会深入调研、总结,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并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表格。

(二)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检查人员差旅费按照规定回各校报销,但一定要确保往返途中安全。

(三)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敷衍、走过场、打人情分情形的,市教育局将严肃问责。

 

附件:1.福清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表

     2.2021年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安排表

 

 

 

 

附件1

福清市学校综治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表

学校名称(公章):                                

检查项目

问题及隐患

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


危化品实验室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


校舍安全工作


校车安全工作


其它安全工作


受检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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