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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中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21/2/13 21:38:40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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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中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保证校园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处置校内发生欺凌暴力事件,维护校内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预防学生校园欺凌事件预防与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治理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校园欺凌暴力伤害事件。

本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健全机构、制度建设

1、成立预防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薛天辉

全面负责和调控。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传达校园预防欺凌工作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副组长:王钦华(负责人)13705968789   温敏彬(联系人)13950337875

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撰写总结报告。指导开展相关的治理工作。

组员:全体班主任

应急安全员:林希强  陈红芬  朱如扬

主要负责对班主任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对学生开展全面教育,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     

完善预防校园欺凌专项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并将工作深入落实。

2、预警预防

家庭教育缺位、法治观念淡薄、社会不良风气引诱、心理问题不能及时疏导、学生之间的矛盾等原因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种类危害、如何应对、自防自救等安全常识,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各班级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发挥正面导向作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定期安排心理咨询室林丽钦、池晓宏老师针对校园欺凌开展专题讲座并指导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需特别关注弱势学生状态,清楚掌握学生动向,特别是午休、周日下午返校时间段。定期对管制刀具、火种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学生逐一排摸登记,对已发事件全力做好化解工作。

落实值班组巡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对卫生间、宿舍等校园欺凌事件高发区域重点巡查。

3、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现场知情人员(教师、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件向班主任或应急安全员、值班组报告。

、班主任、安全员、值班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学生。

、现场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

、掌握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种类、程度,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上报德育处和预防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维持秩序,疏散围观学生,稳定学生情绪,维持教学秩序,将影响降到最低。

 (二)、第二阶段 广泛宣传、深入自查

1.开展教育。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坚持把做好主题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利用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的相关措施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围绕《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签订《福清一中预防校园欺凌承诺书》。

3.通过家长微信群、公众号向家长推送防欺凌相关知识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相关信息,并发放《预防校园欺凌告家长书》,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4.举行“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板报比赛、征文比赛,并对比赛结果予以表彰,让预防欺凌整治活动人人参与,深入人心。

5.定期排查建档,实行月报制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定期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对已发事件,做好记录,及时处置,按时上报。

6.摸排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第三阶段 分级处置 教育惩戒

     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处置,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

欺凌事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按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纪律处分。

在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并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3.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直接给予退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 清 一 中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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