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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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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2016〕213号 ?xml:namespace> 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市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16〕9号,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各学科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数字教育资源的动力和能力,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施教学,并逐步深化,形成常态,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中小学课堂教学有效应用、深度融合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 二、活动范围 1.全市具备互联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使用符合教材版本要求的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各校应基本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 2.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福清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已认定的福州市、福清市级骨干教师等要全员参与“晒课”。 三、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推荐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晒课”是指教师通过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借鉴。“晒课”教材版本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国家“晒课”平台对符合版本要求的教材提供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 各校要组织教师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内通过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或者省级平台(http://1slk.fjber.com)登录,利用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无需再次注册。 各学校要成立“晒课”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要开展听课、评课、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确保“晒课”质量。 2.“优课”评选推荐。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以逐级依次进行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资源开展推荐评选。 教师进修学校要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创建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借助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的“教研”、“问答”、“话题”等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的研讨活动,集中展示工作室成员的“晒课”成果,分享优秀教学案例。 福清市级“优课”的组织与评选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实施。要结合各级各类名师、骨干教师的分布情况,充分考虑学科、学校之间的均衡,按省教育厅分配给福州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的10%统筹下达“优课”推荐任务。福清市级“优课”评选(名额由福州市下达)完成后,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报送福州市参加省级评选。 四、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可选,推荐参评省级“优课”的为必选)、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产生,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各校要对参评“优课”严格把关,上年度已推荐参评的“优课”,未经深度改造,不得参与本次参评。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晒课”,并鼓励上传课堂实录,主动参与“优课”评选。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不抖动。课堂实录可适当进行后期处理,统一配以不超过5秒时间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幅面要求720×576(宽×长)像素以上,视频码流320Kbit/s以上。 五、活动奖励 (一)福清市级奖励 推荐上送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福清市级公开课;参与“优课”推荐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校级(中心校级)公开课。 (二)省级及以上奖励 省级“优课”专家评选结果经网上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其作者和指导教师(3人以内)名单,“优课”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省教育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制作、下发证书。 获评部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优课”标准计算,不得叠加。 六、应用推广 国家平台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为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参考借鉴。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七、活动安排 1.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全市各学校开展网络“晒课”。 2.?xml:namespace> 3. 4. 附件: 1.闽教办基[2016]9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doc 福清市教育局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一师一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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