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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2020〕333号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0/11/18 9:07:16 来源: 上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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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教育局文件 

 

 

 

 

 

 


融教2020〕333

 

 


  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根据上级部署,今年111日至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安排

本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持续性强”的原则,宣传月期间重点组织三大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要力争省市级主流媒体予以全面宣传报道。

(一)组织好“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11月9日前后,各校(园)要结合实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出活动倡议,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体验落地活动。

(二)大力推广“走进消防站”体验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发动师生家长通过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预约方式,到福清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或消防救援站参观体验学习。

(三)全面抓好“消防安全大普及”教育培训活动

各校(园)要利用好各类公共视频、LED、橱窗、板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开展消防知识“进校园”活动,集中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活动期间每个学校至少要组织一场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宣传(师生疏散逃生演练)、每个班级召开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班(队)会。

请各校(园)于11月2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照片)发送至未保办邮箱(fqjyjwbb@163.com)。完小校、民办园材料分别由中心校、中心园汇总后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评内容。

 

(联系人:林永光,联系电话:85159762,传真:85159762)

 

 

 

福清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清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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