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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邀请公告
2022/7/29 12:31:06 来源: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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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第一中学以校内资格审查及现场竞标方式选择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方,现公开向社会邀标,各潜在供应商若同意有关要求,请积极参与竞争。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邀请单位: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

2.邀请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较场路57号。

3.项目名称、项目要求及工作期限: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工作期限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内容详见《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方案

一年

4.竞争方式:资格审查和现场随机抽取相结合

5.报名时间:2022729日至20228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福清一中功荣明大楼一层总务室报名。报名人应提交相关报名所需的文件正本一份并装入信封,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与。

6.现场竞标时间:202285日下午15时整。

7.现场竞标地点:福清一中功荣明大楼三层会议室。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俞燕 15750813174

  教育局监督电话:85210463    86002299

 

                                       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

                                        2022729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方案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加强新学年学生食堂管理》(2011年8月2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服务部管理的通知》(融教〔2015〕173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项目内容

学生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捆绑面向社会公开竞标

三、组织机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委托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长:薛天辉

副组长:江爱民、张秀华、林传茂、何华龙

  员: 李开强 王钦华 杨贤新 谢圣耕 陈文才 薛繁敏 郑祖周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食堂管理项目工作组

 长:林传茂

副组长:谢圣耕 郑祖周

 员:方芬 卢青冰 薛繁敏 林忠诚 李波 陈文才 林新华    

音西校区食堂管理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食堂管理和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四、采购品目、合同期限

1.定点采购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肉类、调味品、乳制品、冷冻食品、包装食品、蔬菜等食材。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五、招标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在福建省内,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的法人代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IS09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

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餐饮项目、食材配送,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具有在福建省境内中标经营各级各类学校或行政、其他事业、企业(以下简称单位)食堂一年以上(含一年)、且服务对象人数需在800人(含800人,以所服务的单位证明为准)以上,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所中标单位的公章。 

4.提供一份原中标经营食堂的单位证明,注明经营食堂的起讫时间、经营情况,有无被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事项,并署上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姓名与联系电话。

5.提供近三年来2020年1月至今无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6.报名者需是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竞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是在竞标单位缴纳十二个月(含)以上社保的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本中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竞拍人经委托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六、食堂食材质量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的大米,品牌选用秋田小町或长乐丁优。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非转基因食用油,品牌选用金龙鱼或鲁花。

3.猪肉等肉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检验盖有合格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品牌选用海天或李锦记。

5.豆制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6.冻品等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品牌选用圣农或安井。

7.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采用当地时令新鲜蔬菜。

以上食材品目的选用,校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七、招标办法及说明

1.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及现场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①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相关投标人进入现场竞标环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学校的要求,则自动取消现场竞标资格。

②现场随机抽取:现场竞标的食材采购单价以福清佳源超市的零售价格下浮10%为准,同意的投标方均可参加随机抽取,不同意的投标方直接弃权。投标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即每名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都参加摇标,摇到为最终中标候选人。

2.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每100名学籍生配置一名食堂工作人员,每人月工资由中标方统一支付。结合音西校区学生数量,食堂的从业人员厨师、帮厨等职工人数需配置45人(含45人,内含校方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1名)以上,所用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年龄为18-55周岁;B、具有有效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标人需为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员工意外险。

3.学校以设置食堂专户账户的方式进行食堂经营的资金管理。学生消费金额进入食堂专户账户,食堂专户资金只用于食堂食材采购结算。食堂每月食材采购的金额依据下浮率结算后凭票予以支付;食堂易耗品(碱、洗洁剂、吹干剂、纸巾、保鲜膜、一次性手套、医用手套、一次性帽子、口罩等)由中标方支付。

4.食材的采购单价不得高于福清佳源超市的零售价格,校方组织询价小组依据佳源超市的零售价格进行询价,每周一次,以此作为当周采购商品的采购价。音西校区成立3人询价小组,由郑祖周(林忠诚)、何明炎、家委代表(1人)组成,询价过程需3人同时在场,询价时间由当周随机确定,询价结果由3人询价小组签名确认并作为当周食材采购的价格依据。

5.除学校现已置办的餐厨具设备之外,不另外添置设备,根据上级要求以及食堂经营管理需要,如果需要添置设备,经校方确认同意,由中标公司自行采购添置,日常维修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6.为保障音西校区食堂的安全运营,中标公司需提供30万元人民币作为运营安全保障金并存入学校账户。待合同期限到期,校方对食堂物品验收无误并完成移交后,运营安全保障金予以无息返还。

7.中标人承诺于竞标成交后5日内为全校师生提供《团体食品安全责任险》,该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保险内容及基本要求:累计责任金额达6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金额达15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死亡残疾40万元,医疗费10万元)。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性文件,最终签订的保险内容及基本要求以有关部门文件为准。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须与学校责任险为同一家公司。

八、合同的解除

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所缴纳运营安全保障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中标人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等造成安全事故的;

2.中标人中途停止营业(指停止向师生正常供应饭菜)的;

3.中标人被媒体曝光或上级监管部门通报,产生负面影响的;

4.中标人不履行合同规定,拒绝整改,情节恶劣,师生意见反映强烈的;

5.中标人未经业主同意将食堂转让他人中标经营,或将食堂资产转租、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

6.中标人未依本合同按时缴纳运营安全保障金

7.其他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认定需予以解约的情形。

九、其他

1.因上级政策因素、市政建设、学校规划用途安排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等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学校可提前一个月(自然灾害除外)通知,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中标人自行投入的设备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负,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运营安全保障金及学校原有的实施设备按如下约定解决:

中标方应负责将发包方的所有资产(含厨房设备财产)完好交还学校,否则学校将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中标方按照食堂设施设备登记表价格赔偿给学校)。修理费或赔偿费可以直接从运营安全保障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学校有权继续向中标方索赔。

2.中标人在中标期间所进行的装修改造及添置的设备(如门、吊顶、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等,可移动的除外),需取得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自理,中标人在中标期满后拆除时应规范操作,不得肆意损毁原有建筑受力结构。

3.合同解除生效后,中标方应在三天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学校。否则,视为中标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学校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中标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学校提出任何请求。

4.本中标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竞标者需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才可达到投标要求。

 

 

 

    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音西校区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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