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工
2018/9/10 22:26:34 来源: 不详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段各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真正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各学校各年级均要实施“零起点”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实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拔高教学要求或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对孩子进行提前补习教学的冲动。
三、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本学期各年级各学科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校校长要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零起点”教学书面承诺,承诺书经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后,于9月10日之前将扫描件分别发邮件到中教科、初教科邮箱存档。承诺书样式附后。
小学监督举报电话:85232545,邮箱:fqjwcjk@163.cn
中学监督举报电话:85232541,邮箱:fqszjk@163.cn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63号)
2.“零起点”教学书面承诺
福清市教育局
2018年8月31日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各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http://fjfqyz.cn/uploadfile/2018/0910/2018091010314150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