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欢迎您!

当前位置:德育空间>德育活动>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平安福清”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2016/10/11 15:36:16 来源: 不详
打印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平安建设水平,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根据《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府印发<福清市“平安建设”整改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融委发〔201611号)精神,现将“平安福清”宣传进校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平安福清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福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101日至1231日。

    三、活动内容

    1.大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家长微信群、QQ群、召开师生会议、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将平安创建应知应会内容宣传到每个学生家庭,使平安建设更加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有条件的学校今天起须在学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2.举办平安宣传报告会。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小学、职业学校要配合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干部进学校讲平安报告会。

    3.组织《我的家长说平安》活动。根据市委部署,各校(园)要在1012日前建立《家长说平安》信息库(附件3),分发并回收《我的家长说平安》意见反馈表(附件2),由家长口述、学生填写,为我市平安建设建言献策,构建“家校共建平安”新模式。各校(园)务必将平安建设有关工作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家长对反馈表内容了然于胸,反馈表上的家长签名必须真实,联系电话必须有效畅通,市平安办将根据《家长说平安》信息库数据每周至少随机抽检一次,发现宣传不到位的将根据《我的家长说平安》意见反馈情况问责办法(附件4),对班主任、德育处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书记等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4.印发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各校(园)应尽快将《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5)分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并收回回执,要让市民知晓平安福清、动员其积极参与平安福清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参与其中。

    2.制定推进方案。各校(园)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时间节点,有具体责任人,所有工作必须保证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完成。

    3.实行周汇报制度。各校(园)必须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简要报未保办,所有报送资料须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电子邮箱:fqjyjwbb@163.com

    附件:

    1.“平安福清”宣传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2.《我的家长说平安》意见反馈表

    3.《家长说平安》信息库

    4.《我的家长说平安》意见反馈情况问责办法

    5.《致家长的一封信》

 

                                                  福清市教育局

                                                2016926

请点击链接:可阅读以上5个附件

附件.rar

 

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版权所有 闽ICP备05023758号-1 公安部备案号:35018102000272

校址: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较场路57号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22581